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系列工作部署,铜陵市铜官区出台《铜官区工业企业环境治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》,坚持标本兼治,主攻治本,统筹推进,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(VOCs)治理,深化重点行业综合整治,淘汰落后生产能力,进一步提升工艺装备和污染防治水平,通过集中整治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,有效解决主要行业VOCs污染较重等突出环境问题,建立VOCs排放管控长效机制,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相关行业绿色发展。
该区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,加强含挥发性有机污染物(VOCs)物料全方位、全链条、全环节密闭管理。储存环节要求采用密闭容器、包装袋,高效密封储罐,封闭式储库、料仓等。装卸、转移和输送环节要求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、罐车等。生产和使用环节要求采用密闭设备,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,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;非取用状态时容器要求密闭。要求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、含VOCs废料(渣、液)、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,妥善存放,集中清运,交有资质单位处置,不得随意丢弃。
与此同时,该区有组织收集处理,优先采用密闭设备、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,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;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,要求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,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,控制风速不低于0.3米/秒,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、增设烟道风机、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;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,在符合安全生产、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,采用自动卷帘门、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,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。
此外,该区加强工艺全过程控制,全面收集治理含VOCs物料的储存、输送、投料、卸料,反应尾气、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,工艺容器的置换气、吹扫气、抽真空排气、废水处理系统的逸散废气,要求综合收集率不低于90%。严格化工装置开停车、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的报备制度,采取密闭、隔离、负压排气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无组织废气排放,非正常工况排放废气要求分类收集后接入回收或废气治理设施。
